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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马孟郊 来源: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13-01-04
近日,“阿诗玛”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。“阿诗玛”驰名商标注册所有人为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,作为此次认定的驰名商标中唯一的文化产业驰名商标,石林将有望打造业内高端旅游文化新名片,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上迈进一个新的历史历程。
据悉,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,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,具有极强的商业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