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石林管理 > 政策法规

石林风景名胜区文明旅游提醒

作者:  来源:  发布时间:2022-01-19

尊敬的游客朋友,欢迎您到世界自然遗产——云南石林游览观光,为了您的旅途愉快,我们提醒您在景区文明旅游。

一、增强安全意识,服从景区管理。根据自身身体条件游览,关注景区安全提示,注意防滑照顾好老人和小孩,保管好随身物品,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,不到偏远没有游道白不攀爬石峰、石岩和防护栏,不在湖池游泳,雷雨天不在石峰、石岩、电线杆、大树下避雨。

二、抵制虚假宣传,谨防上当受骗。不听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,不听信低价入园、免费义务讲解等虚假宣传,到景区票务中心购票,持景区门票或符合免票入园的有效证件从景区大门有序入园,到景区导游中心或指定的“景区讲解员聘请处”聘请景区讲解员讲解,不绕道从景区大门以外的其他地方入园,不聘请游动黑导、野导,以防消费陷阱。

三、注重自身形象,遵守公共秩序。服从景区管理人员引导和劝导,礼让老幼病残和女士,遵守排队秩序,有序停放车辆;衣着得体,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,不讲粗话脏话,不并行挡道,不高声喧哗。

四、保护生态环境,维护环境卫生。保护珍贵的世界遗产,不攀爬石峰、石岩,不刻画、敲打和损坏石景观,不捕捉野生动物,不攀折花木和果实,不踩踏绿地;自觉维护环境卫生,上厕所冲水,不随地抛丢拉圾、废弃物,不随地吐痰、撸鼻涕、吐口香糖,不在禁烟场所吸烟。

五、爱惜公共设施,保护景区公物。不损坏公用设施,不长期占用景区公共服务设施,不在景区内涂刻涂鸦,不攀爬景区防护栏,节约用水用电。

六、尊重别人权利,自觉健康旅游。尊重景区服务人员的劳动,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习俗,不强行和外宾及其他游客合影,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、自觉远离黄、赌、毒。

祝您旅途愉快!



滇ICP备15008403号 版权所有: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:盛威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
Copyright © 2019-2020. All Rights Reserved.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41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:滇B2-20190072